问题编号:[183551] 问题标题:申请商品预归类 问题内容: 我司是上海的一家公司,要一般贸易从青岛保税区进口27寸显示器(不含HDMI接口)。现需实际进口前确定进口商品的编码及税则。请问可否向贵关申请商品预归类。急,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 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你司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归类申请表》、进出口合同、商品情况说明、样品等向拟实际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提出。具体程序请参见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19/info257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