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3253] 问题标题:关于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有效期问题 问题内容:自2013年起,海关在系统审批深加工结转单子时,会弹出一个有效期对话框,默认有效期是结转双方手册或账册最近的核销截止日期。但是,假如我们电子账册核销周期是半年,截止到五月底核销一次的话,系统默认有效期是六月一号,但我们在六月一号之前发不完货怎么办?能否在海关工作人员审核时告知他们把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另外,假如我们是五月二十签的合同,海关于五月三十审核,系统默认有效期还会是六月一号,这样没等发货就过有效期了,怎么办?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情况目前确实存在。总署于2012年10月份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系统自动将电子账册的核销日期默认为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有效期。对此情况我们已向总署加贸司反映,并建议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在系统调整之前,如出现上述情况,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对申请表有效期进行人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