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4955] 问题标题:从加拿大带手机回国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从加拿大带几部手机回国送同学,大概是四部,能带回来吗 ?咱们是什么政策啊?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海口海关 答: 您好!就你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空港口岸进境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之一。海关按照《行邮物品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进境物品进行征税。具体应由进境口岸现场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验放手续。 如有疑问,请拨打海关业务咨询电话12360向海口海关监管通关处咨询。 谢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