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6479]
问题标题:进口液相紫外检测器归类
问题内容:我司进口一台液相色谱仪及液相色谱仪用的液相紫外检测器,液相色谱仪本身配液相紫外检测器,而我司为了作为备用,又在采购该套液相色谱仪时多订购了一台液相色谱仪用的液相紫外检测器,该液相紫外检测器需连接该液相色谱仪才能使用,请问该液相紫外检测器是按液相色谱仪的零件归类。该液相色谱仪的功能原理如下:是基于溶质分子吸收紫外光的原理设计的检测器,其工作原理是Lambert-Beer定律,即当一束单色光透过流动池时,若流动相不吸收光,则吸收度A与吸光组分的浓度C和流动池的光径长度L成正比。物理上测得物质的透光率,然后取负对数得到吸收度,该液相紫外检测器及其操作软件通过与液相色谱仪连接后采样、收集液相紫外检测器当中的电压信号数据进行检测分析。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商品的描述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不便判断。根据现有海关法规,归类是进出口收发货人的义务。你司可以根据《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注释的规定确定HS编码。也可在补充相关资料后,持真实有效的进出口合同、详细产品说明书、进出口预归类申请书到进出境地海关提交预归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