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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包裹单的问题

问题编号:[179532]


问题标题:包裹单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工作人员 您好 我从日本邮寄东西到中国福建福清,包裹没有危险物品。但是我在包裹单里写了 温度计。这温度计是没有水银的温度计(海关也可以用紫外线来分析)。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帮我留意一下CD106837069JP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寄自或寄往(除港、澳、台地区)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经由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您也可以提供运单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62728748转6202。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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