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273]
问题标题:办理科研设备进口免表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中科院下属的科研所,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所要进口一批科研设备,办理免税的免表都需要那些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免表的周期一般多久?办理免表时是否需要使用报关员的卡?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海口海关
答:您好: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一、 办理《征免税证明》需要的材料。 1.科教单位签章的书面申请报告; 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科教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4.进口合同及合同清单; 5.进口设备代理协议(委托外贸代理公司进口的提供); 6.进口商品的说明资料(如说明书、设备功能和用途的说明材料等); 7.科教单位出具的《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提供); 8. 被委托人的《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委托他人办理减免税手续的提供)。 二、 办理《征免税证明》的时限。 海关审核减免税申请材料齐全有效,自海关受理减免税审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 办理《征免税证明》是否需要使用报关员的卡。 科教单位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征免税证明》,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接受减免税申请人委托,代为办理《征免税证明》相关事宜。办理《征免税证明》无需使用报关员卡。 若您尚不清楚与明白有关事宜,可打海关业务咨询电话12360转关税处咨询,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