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197]
问题标题:不作價設備結轉
问题内容:我司是一家加工貿易企業﹐2009年4月我司以貿易方式﹕不作價設備﹐征免性質﹕加工設備﹐報關進口一批客戶免費提供給我司的設備。 現客戶要求將此批設備退回給上海松江出加區(關區代碼﹕2235)某一區內企業使用。 請問我司是否可以以加工設備結轉(代碼﹕0456)的貿易方式出貨給上海松江出加區區內企業? 若可以﹐操作流程是怎樣?需提供哪些資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设备从境内区外进入加工区,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22号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的公告》附件第七款申报。区外企业的申报方式请咨询区外主管地海关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