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424]
问题标题:改提运单
问题内容:(原问题的标题、内容、提问时间等相关情况) 报关数据和提单数据一致 老师,您好!我公司九月出了一个20柜去西班牙,报关的时候是7个箱,后来由于集装箱装不下了,我们就把一个箱里的东西摊到了另外6个人箱里。所以最终走的是6个箱。但是现在提单下来了是7个箱,客户要求改提单。货代公司告知不能改除非我们像海关提出申请更改数据。我想问的是,我们能否向海关申请更改数据?如果可以的话,需要花多长的时间? 非常感谢! 2010年10月18日您好: 您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栏目提交的关于报关数据和提单数据一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请说明是改报关单还是提运单。老师您好,上面是我的问题和您的回答。我们希望是能改提单? 但是货代说要改提单的话,先要改报关数据,是这样的吗? 如果改提单的话要多长时间呢?或者什么条件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格式见海关总署令第143号附件1),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海关自受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日内作出决定并完成相关操作。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见海关总署令第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