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830]
问题标题:改报关单
问题内容:关员,您好!我有一批货物在4.12号左右南沙海关出口,并以报关放行出运。但是几天后发现报关单的成1交方式,本来应该打CIF的,结果报关行打成了FOB。(我的发票上是现实的CIF) 1.现在我想改报关单,我想问一下,我应该如何操作,应该准备什么手续呢?我已经给了报关行,正确的装箱单,发票,和解释书。但报关行迟迟改不了。现在又说要增值税发票。 2.我现在想了解一下,具体要些什么资料和文件,是正本还是复印件呢?另外如果文件都提交了,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改好呢? 3.您是否有南沙海关的改单业务咨询电话呢?非常感谢,谢谢~
报关员培训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awardsgz: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答复如下:根据广州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操作规程(广州海关公告2006年第26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的,可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提出修改或撤销报关单申请,申请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海关决定受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的,除可以当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完成相关操作,特殊情况下,经主管关(处)长批准审查时限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请您根据公告要求向出口地海关办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