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419]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可备案数量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在海关采用纸质备案深加工结转申请表,已经备案的数量中有部分未报关进口,能否恢复给之后的结转申请表备案用?如:手册料件A备案数量500个,全部深加工结转进口,已备案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数量200个,已进口报关100个,请问可以再备案深加工结转申请表数量是300个,还是400个,也就是说已备案深加工结转申请表中未报关的部分是否可以不再使用,恢复额度给之后备案的申请表使用,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原则上深加工结转数量不能高于手册备案数量。如果一本手册分多个深加工结转申请,其申请数量之和不应高于手册备案数量。纸质申请表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变更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