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2844]
问题标题:ECFA具体实施时间
问题内容:请问ECFA具体是2011年1月1号开始实施吗还是会延期? 现在只剩下几天时间可是还没有看到相关的公告出来,网上和现场都查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进口需要提供什么特别材料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ECFA是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早收计划中约800项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进口申报时,须按规定填制进口报关单,申明适用ECFA协定税率,并同时提交以下有关单证:由台湾签证机构签发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装箱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如果货物经过内地与台湾之外的第三方,还应当提交第三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