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140]
问题标题:归类冲突
问题内容:宝创电子从厦门海沧口岸进口PET导电膜,海关查验送广州化验,广州化验中心建议税号:392062000,货主申报时是按照审单中心意见,归入38249090.现货主重新进口一批货物,审单中心还是认为要归入38249090,查验科海关是按照广州化验中心的建议税号来认定的。广州化验中心的鉴定书编号:GZ2012020790.请尽快能协商好税号。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该问题已协商,请与审单中心联系,并通过归类问答程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