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021]
问题标题:海关验货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请教一下查验的实际过程:最近我公司有一票出口的货物,报关单号是421820100680165279,代理告诉我们说是海关要验货。并没有给我们公司出示海关要验货的书面通知,因为走的是拼箱,好几家公司放在一个柜子里,别公司的验货费用也要承担吗?有这种可能吗?代理说费用是海关收的,请问在哪能查出查验的具体费用?以防止代理乱收费损害海关声誉。再请告诉一下具体的验货程序,另外有没有监管部门来处理这些无良的报关行和代理啊?多谢指教!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需查验的货物,海关在实施查验前签发《海关查验通知书》。 查验应当由2名以上海关查验人员共同实施。查验人员实施查验时,应当着海关制式服装。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按50.00/日的标准收取监管手续费。除此种情况外,查验均应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监管区内的查验,收取5.00/个的海关施封锁成本费。海关仅收取上述两类海关行政性收费。421820100680165279确属经过查验的报关单。建议你司就具体查验过程及收费情况联系黄岛海关0532-86987777转查验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