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5020]
问题标题:成品出口退运有没有期限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你好! 我公司是在中山三乡一间进料加工电子厂,我司出口的成品由于质量问题需要退回加工后再出口,由于是2012年5月出口成品有质量问题,不知现在9月办理退运可以吗?有没有期限?其次,如果成品退回加工再出口,这段时间也有没有期限?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可以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