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584]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出口是否需要金产品出口证,‘J’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想出口一批HS:71081300.00的金线,我司是做来料加工的企业,请问报关时需要金产品出口证:“J”证。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如你司所出口金线的黄金原料全部系来料加工项下进口,并制成成品出口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3〕第19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因此申报时无需向海关递交《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