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3879]
问题标题:减免税设备异地监管
问题内容:你好,老师,总公司在深圳享有鼓励项目减免税,子公司在上海。现总公司欲进口一批减免税设备发到上海的子公司使用, 但是免表是由深圳总公司的直属海关开具的免表,请问该货物可以凭深圳海关的减免税表在上海进口吗?设备可以留在上海子公司异地监管吗? 此外,如果可以异地监管,需要提交什么文件给深圳海关来实现异地结转呢?有没有一个大致的操作流程。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货物可以凭深圳海关的减免税表在上海进口。2、设备可以留在上海子公司异地监管。3、异地监管的手续一定在深圳海关办理,我这是上海海关。手续基本是贵司提出申请,主管海关依据申请办理“异地监管通知书”,具体的单据和流程还是和主管海关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