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466]
问题标题: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设备进口可以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吗?
问题内容:我企业是内资企业,生产的项目是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设备从瑞士进口,品名:化纤长丝型条干测试仪,税则号列:9031809090,此设备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吗?请给予指导意思,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答: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设备可以办理减免税进口需要满足条件有(1)企业的生产项目必须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2)设备能够免税进口需是项目所需所附设备清单范围内的;(3)针对您所属内资企业,进口设备需不在《国内投资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8年第39号公告附件)范围内。 二、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的办理流程:(1)项目备案:项目单位申请备案—海关审核备案—海关确认备案;国内投资项目备案所需资料为:《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及《项目进口设备清单》;项目登记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项目执行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减免税进出口设备企业须知》(法定代表人签名);海关审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2)减免税审批:项目单位申请减免税—海关审批减免税—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国内投资项目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所需资料为:《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进口设备合同、发票;海关审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如样本、说明书等)。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主管海关办理结果为准。如有疑问,欢迎拨打福州海关12360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