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489]
问题标题:进口生产设备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我司是一家外资企业,现想申请一批机器进口用来生产,我司投资的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请问我司按照外商投资鼓励项目进口还是申请不作价设备手册进口?另外鼓励项目进口的设备的金额与企业的注册金额有关系吗?不作价设备所生产出来的成品能否内销? 十分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报关员考试报名答:niumowang12345; 您好!根据海关现行规定,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需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海关受理并准予备案后,货物进口前,减免税申请人持《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和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国家鼓《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中核定的用汇额度为限额。 不作价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境外厂商,以免费即不需境内经营企业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方式,提供给境内经营企业的加工生产所必须的设备。 因此, 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设备进口方式。另外使用不作价进口设备的加工生产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期限内,年加工产品70%以上出口。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