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336]
问题标题: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计划从日本进铅电池可再生产品。据了解,此产品是用10亿分之1秒的脉冲电流,分解铅电池的电极的表面产生的Pbso4(结晶状态),降低阻抗,温度,比重。基本上不能充电而报废的铅电池也可以再生,并铅电池的寿命可延迟到10年。非常环保。据了解从日本出口时的HS编码是8504-40-1905,但是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上找不到此编码,请问相应的中国商品编码是多少?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商品编码是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的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货物的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建议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2年版),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