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3220]
问题标题:外资企业可不可以做深加工结转业务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在青岛的一家外资企业 如果从国外总公司进口相机镜头原材料加工后 再转给其它企业深加工 然后再输出 这样是否可以? 如果不可以 可否借用其它公司的工厂进行深加工? 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255”,简称“来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监管方式代码“0654”,简称“进料深加工”本监管方式适用: ①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之间来料、进料深加工货物结转; 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经营企业转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的货物。 深加工结转须在转入、转出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的加工贸易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