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692]
问题标题:宠物垫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宠物垫的出口厂家,我们的产品主要用于培养宠物在固定场所 趴卧,提高宠物舒适感,同时可吸附宠物散发的异味,改善家居环境。产品通常为 白色,蓝色,粉红色。厚度大约为2-3mm,长方形或正方形,可折叠,尺寸由 33x45cm至60x90cm不等,内包装通常为彩色印刷塑料袋或透明包装袋,外包装 为纸箱。主要原材料为:无纺布,絮状绒毛浆,透气纸,防滑底膜构成。各材料所 占价值比例:无纺布 80%,绒毛浆絮胎 12%,透气纸3%,塑料制防滑底膜5%。 产品主要分为4层,外套无纺布,内含绒毛浆絮胎,透气纸,塑料制底膜。绒毛浆 絮胎厚度大约为1.5-2mm,经查H.S 编码5601229090项下商品与该商品基本符合, 请问是否应当使用该编码报关出口?请贵关批示。急等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咨询内容称其拟出口商品宠物垫与56012290.90商品编码描述基本一致。根据《税则注释》56.01品目注释:“本品目所列的絮胎是把粗梳纺织纤维网或气流成网法纺织纤维网数层相叠,然后压紧以增强纤维的抱合力制得。絮胎有时略加针刺以增强纤维的抱合力,在某些情况下,针刺能使絮胎固定在机织物或其他织物的衬布上。”由于您提供的情况中未说明该商品是否符合以上特征,因此无法确定归类。 建议您携带产品情况说明及样品至青岛海关关税处进行咨询。谢谢!青岛海关总机:0532-8295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