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742]
问题标题:修理物品复运进境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A在一年前进口了一个器材,器材的保修期是3年;进口报关单上经营单位和申报单位都是A;后来A把这个器材转给了B;在B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未超过保修期限),随即以B为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送往国外修理。请问,在器材免费修好返回后,B在进口清关过程中是否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款?谢谢老师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出境修理货物超过海关允许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对其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征税管理规定征收进口税款。具体以现场海关接单部门的审核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