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6929]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减免税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在厦门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设备属于鼓励类,近期打算从苏州一外资设备生产商购买生产线,如果他们将设备出口到苏州的出口工业加工区,然后我们从该区进口,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如果可以,厦门海关出具的减免税批文需要特别注明什么内容吗?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根据所提供的信息,一,减免税设备购买合同必须是进口合同;二、如果符合办理免税资质的,到货口岸需注明为苏州海关。由于未提供减免税申请材料,以上答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