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771]
问题标题:关于重复征税申请退税
问题内容:我司委托的报关行一开始把我们正在办理免表的设备,错报成另外的品名(错误品名是0关税的),并按一般贸易已经交了17%的增值税。后来发现品名报错了,机场海关同意我们重新删单,再用免表申报这台设备,我们又交了17%的增值税,货物已经放行。但是就这一票货物我们前后交了2次增值税,因此我们向机场海关申请把前面重复缴纳的增值税退回,对方迟迟不肯接单。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shq0122:您通过[email protected]网址发送的邮件已收悉,由于邮件中未提供相关报关单号,因此无法查实。如确为重复征税,请直接向我关通关业务处通关一科提供报关单号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具体情况。您也可委托报关公司携带相关重复征税的证明材料至我关通关业务处通关一科科长值班窗口处理。通关业务处通关一科科长值班电话为68341543。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