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279]
问题标题:有关设备进口免关税问题
报关员培训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厦门地区的。公司要从丹麦进口一批设备,买方是一家代理进出口公司,收货方又是另外一家公司,现在要申请减免关税,想问应该由那家公司来申请?然后像这样减免关税需要什么条件,要到哪里去做哪些申请?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由收货方申请减免税,收货方必须在有关部门取得《鼓励项目确认书》并在海关备案后方可申请减免税,具体备案和减免税申请资料见厦门海关主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以上手续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厦门行政区域企业在鹭江道269号厦门海关总关的二楼作业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