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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佣金的申报[160315]

问题编号:[160315]

问题标题:佣金的申报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你好,我司现在准备出口一批货物,由于货物价格已包括我司需要支付国内中间商5%的佣金,而成交方式则为FOB。请问:是否应申报为FOB?佣金应填报为5或-5?北京报关员考试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hongmark: 感谢您对本平台的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出口货物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因此,您申报的成交方式应为FOB,并在提交的发票已明确列明卖方支付5%佣金的情况下,在报关单“杂费”栏上填报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5%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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