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045]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
问题内容:我司开展水貂皮等皮草服装类来料加工贸易生产,由于我司香港投资方承接国外客商订单,根据不同客商提供不同规格,尺寸的皮张,发至我公司生产,成品复运出境,从中赚取加工费。由于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规格都是应不同客商要求,所以在备案时很难统一,请问这样应该如何备案呢?必须每项不同规格的料件,和不同规格的成品都一一备案吗?是否可以统一折合成“千克”备案,按海关监管要求,进口保税料件全部转化为成品复运出境?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按你所述情况,不能备案.由于备案时成品不能统一,海关难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