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223]
问题标题:进料手册核销问题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情况:我司是贵关辖区内的一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手册于10月14日到期,因我司有下脚料产生,现在已经进行补税,但征税联系单还没有下来。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司在进行手册核销时,必须提供补税的报关单及补税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行核销。 问题:1、如果我司在11月14号未能提供海关的专用缴款书是否影响手册的正常核销(因海关正本的缴款书很长时间才能送达银行),如影响手续核销,海关是否还会将我司手册进行转辑私处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你司所述情况,在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