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5090]
问题标题:易损件(备件)用手册进出口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请问,用进料手册备案进口料件时,有一个料件是易损件,出口时,除正常装配数量(比如4个)外,还要另外单独附几个(比如2个)给国外客户。
请问:
(1)进口料件备案时,是备成:
a).序号1:6个,单耗:6个。还是
b),序号1:4个,单耗:4个;序号2:2个,单耗:2个?
(2)在(1)
a)中,出口时以“进料对口”,一张报关单即可。 在(1)
b)中,出口时,成品以“进料对口”,备件以“进料料件复出”,分2票报 关。 对吗?
(3)备件是否可以不与成品一起出口,单独用“进料料件复出”出口?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公司对加工贸易的进出口非常了解,三种做法均可,可根据你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