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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来料加工设备解监后可否自由买卖[159321]

问题编号:[159321]

问题标题:来料加工设备解监后可否自由买卖?

问题内容:你好!一下有问题请教 1、问来料加工设备满5年自动解监或办理解监手续后企业可否自由处理,还需向海关办理那些手续? 2、来料加工设备手册核销后是否就说明解除海关监管? 3、来料加工设备办理解监手续后继续留在企业使用还需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吗?请老师帮忙回答,急!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报关员考试报名

答:PYNILAO: 您好!你的提问答复如下: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应退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退运出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企业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需提供:《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企业申请解除监管的报告及设备清单、申请解除监管的设备原进口报关单、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相关资料;其中监管期满后,设备留在原企业继续使用的,企业可免于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入境检验检疫手续。不留在原企业使用的不作价设备,按规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后,可由企业自行处理。具体可查询《关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第383号)或询你司主管海关。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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