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204]
问题标题:保税与非保税物料串料如何定义??
问题内容:按照海关总署第195令规定,保税与非保税料串料使用,需向海关报备。 1、串料如何定义??举例说明:A、进料加工企业,在生产出口成品时,某一材料保税库存不足时,从非保税库存中领相同数量、相同规格的非保税料,进入保税仓库后,再从保税仓领出投入生产,生产的成品缴入保税库存,用于出口。请问该行为是否属于串料??B、相反,若生产内销成品时,非保税库存不足时,需要从保税仓领相应的数量入非保税仓,再从非保税仓库领出投入生产,生产的成品缴入非保税仓库,用于内销,请问该行为是否也属于串料??海关是如何认定串料行为的?? 2、当进料加工企业出现串料时,如何向海关报备??是根据单批串料行为(串料数量、规格等)逐项报备,还是可以对一定时期的串料行为向海关报告说明即可??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ylr131402: 您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1、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的令》(海关总署令第19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但料件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2、企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而要进行料件串换的,应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串料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方可串料。3.仓库存在的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分开管理,分开记账,不能混放。具体的申请手续及申请报告要求等请直接咨询主管海关。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