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209]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改变国别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内资鼓励类项目,申请了征免税证明。进口国为澳大利亚,船公司因调整船期,先去了韩国,为避免征免税证明过期,需从韩国清关后再发空运,出口国由澳大利亚改为韩国,对免税有没有影响?急需您的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关于启运国(地区)和原产国的规定,启运国(地区)填报进口货物启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地区)。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进出口货物,以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为启运国(地区),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国(地区)。原产国(地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各项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管理规章规定的原产地确定标准填报。鉴于你司提供信息不明,建议直接致电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