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274]
问题标题:海关估价所需时间及交纳保证金标准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广东的企业,近期我们有一批货物被广东海关告知价格有疑异,已经将货物送至北京进行估价。按照平时,我们交税和支付的保证金是1:1的比率,如上一批货物,我们需要交付的税费为50万,保证金也只支付了50万。被估价的这批货物,我们需交税30万,但却被通知要支付90万的保证金。这我们就想不明白了。请问关税科收取保证金的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海关一直没有告知估价需要多长的时间,而公司又急需这批货物经营,请问海关估价的时间是否有办理时间的标准?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对归类有异议,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应当按照海关初步确定的应缴税款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