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752]
问题标题:减免税办理中,货物急用
问题内容:您好,由于我公司减免税手续正在办理中(需海关总署审核),现货物急用,特咨询:1、能否通过银行开具保证函的形式,先行清关。2、如果可以,天津海关对开具银行保证函有何要求,比如,我公司不在天津,能否由公司所在地银行开具保证函。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您好 依您所述,请您联系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减免税审批部门,请审批部门出具该项减免税审备担保证明书,再到天津海关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如可以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出具保函的银行需与天津海关签署有合作协议的天津指定银行。如您有不明之处,请您联系天津海关关税处咨询,办公电话:022-65206615。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