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保税货物管理
问题编号:[107361]
问题标题:保税货物管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为加工贸易企业,原材料部分进口,部分国产。请问对海关备案的保税材料是否可以和非保税材料放在同一仓库内?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进行核算。加工贸易进料料件应在手册备案时注明国产与非国产比例等信息,海关亦相应进行实地核查、核实。但无强制要求不能存在同一仓库内,具体请与主管海关联系确认。总机0532-82955112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