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7272]
问题标题:出口海鲜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公司有大量海鲜想出口到台湾去,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出口到台湾去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一、根据有关规定,“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属于监管方式“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之一,若贵公司已有进出口经营权且拟办理单边出口的贸易,建议可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申报;二、对以监管方式“一般贸易”出口的货物,若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通关过程中应当提交授权机关签发的许可证件;实行检验检疫管理的,应当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对属于国家实行外汇管理的出口货物,还应当交验出口收汇核销单;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的出口货物,若涉及需征出口关税的,还应当照章征税;建议贵公司根据拟出口的具体海鲜品种查阅相应的商品编码后,根据商品编码领取相应的监管证件后办理通关手续;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第四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以上答复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