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6066]
问题标题:LED多芯片器材
报关员培训问题内容:海关你好! 我司拟出口一批“LED多芯片发光器件”(不带电源,不带驱动器,LED灯板配件),盖商品由发光二极管和铝片组成,不含其他材质,该商品是由12个发光二极管的芯片在具有电路设计的铝板上以半导体工艺进行布线集成封装,二极管以胶水一次成型于其上。铝板的作用仅用于散热,该商品除了LED芯片外,不含其他半导体器件,也不带电源和驱动器。 该商品需要搭配特制的驱动器才能正常发光,作为光源使用。该商品不搭配特制的驱动器,接上电后也能发光,但是非常容易损坏二极管,所以使用时必须搭配特制的驱动器。 请问该商品不知是否适用“总署2010年87号文第16款”的规定?若不适用,该商品是归在94054090这个编码,还是94059900这个编码?烦请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根据描述,所询“LED多芯片发光器件”不符合品目8541集成电路的范围,应作为led灯的零件归入94059900。网上咨询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