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402]
问题标题:各位海关部门的老师,您好!我有关于海关税收的问题想向您请教!望回复!
问题内容:国际快递公司作为代理商免费帮助客户清关,最后出具给客户的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这样的发票需要交纳多少的税金?发票上的收费内容可以开什么?能不能够开代理费用,但是快递公司是免费代理清关的,而我收到的发票上标明的代理费用金额正好是海关收取的税金,快递公司有权代替海关开发票给客户吗?另一方面,快递是以KJ3的形式报关的,组后没有提供给客户海关方面的税单或是其他凭证,而钱是由快递整体交给海关的。如果海关给了快递公司完税凭证,税单的抬头是快递公司,那么快递公司是不是可以用这个税单去退17%的增值税呢?希望税务部门能给与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对于进出境快件海关依据海关法、快件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快件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快件是进出境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KJ3由快件运营人报关并集中纳税。关于发票和税收政策请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1-68841118转5955。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