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6747]
问题标题:免税化妆品的问题
问题内容:我准备去国外旅游,想在国外的免税店带一些化妆品回来,但是害怕带多了超过海关限定,请问最多可以带多少钱(人民币)的化妆品?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规定,居民旅客从国外带进的个人物品必须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在境外获取的物品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