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0379]
问题标题:商品归类-平板电脑
问题内容:您好! 1.我司生产的该款产品中文名称为:平板电脑(便携式电脑) 其中EMERSON为牌子名称。 2.构成:10’1寸液晶屏幕和触摸屏幕,Intel单核1.0GHz CPU,1GB内存,2200mH锂电池,电源适配器(~220V AC转16V DC),内置3G模块(华为E660)和内置扬声器,麦克风和摄像头.音频输出两路,一路为内部接喇叭(双声道),另一路为外部音频接口输出。6个USB2.0端口,其中内置4个(摄像头、触摸屏、mini-PCIe-华为E6603G模块),外置2个(Real I/O)3,无操作系统.功能: 客户化电脑一体机,可用于工业自动化,医疗信息系统,安全监控等; 3.请问该款产品无操作系统可否归入8471419000,名为平板电脑(便携式电脑)? 归哪个编码会合理点?本人觉得其硬件配置符合其他数据处理设备,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CPU和一个输入输出部件;包括组合,该机器本身是拥有可按照用户要求随意编程的功能.程盼回复.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你好,根据描述,该平板电脑应按便携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归入8471.3000。网上咨询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