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0897]
问题标题:关于企业备案资料库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为一家新建外商独资企业,目前在海关办理企业备案资料库。当地海关已审核通过,但是现在发现成品表里面有两个编码与客户的不一致,编码分别为85299081.00与85299090.90 ,39269090.00与39269010.00 是否会影响我们企业与客户的转厂???料件里其中有一品名为聚苯醚,我司在备案时为39119000.90,也与客户的39072090.00不一致,请问哪一编码为确切,通过的审核是否可以修改,或者新增?盼回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您好!一、根据《海关总署关于H2000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结转双方的商品编号前四位原则上必须一致”,现场关员能认定为同一货物的可予以审批;二、关于聚苯醚的归类问题建议咨询现场主管海关归类部门;三、经过海关备案审核的商品,如果该商品已有进出口了,建议采用新增备案商品项解决;如果尚未发生进出口,则可以在原备案商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后,再发给主管海关变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