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6946]
问题标题:异地报关备案
问题内容:我们是一家上海的贸易公司。已在上海海关注册登记成功,并且上次咨询时,贵海关的回答如下:如你公司已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不需再次备案。 今天有一批货从黄埔海关报关,我们在两天前已成功进行了核销单的备案,但黄埔海关说没有在他们那里进行公司中文名称的备案,查不到我们的备案信息,不能报关。这是为什么? 望解答。十万火急!!!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hanghe: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2005]127号)的有关规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各个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 对于您的问题,可能是报关行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因为不知道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与进口地海关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