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1239]
问题标题:关于凿岩机配件海关编码的问题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出口凿岩机,海关编码为84303900,与其对应的凿岩机配件海关编码为84314990,但是其中有些配件名称为活塞,缸体,这些部件在凿岩机工作中起冲击凿岩作用。我们在报关时是否可以以 “84314990 活塞”“84314990 缸体”形式填具出口报关单?在海关编码中,活塞、缸体有单独编码,主要指发动机的部件,在报关时名称相同,但是海关编码不同该怎么办,海关要求按发动机部件的编码报关怎么办?另外凿岩机配件中有密封圈一类东西,这些产品是否可以按凿岩机配件海关编码84314990申报?一些凿岩机专用非标准的螺栓海关编码是否是84314990?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您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 2、登陆中国海关网(http://www.customs.gov.cn) -服务 --信息查询 ---商品信息查询。 3、如是天津企业,请您联系全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天津分中心(办公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1号):1、归类一科办公电话:84201813(归类咨询); 2、归类二科办公电话:65205863。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