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373]
问题标题:关于加工贸易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您好!有些关于进料加工的问题想问一下! 1,我司是一家做保温管的厂家,有进出口权. 2,现在我司有一个国外客户,从另外一家厂家采购部分产品,该产品是原材料是用进料加工的方法进来的.做完之后送到我司! 我司把该厂的产品与我司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再出口. 现在我想问一下. 我司的产品(保温管)单独出口时,是有退税的. 现在装配在一起再出口,请问是否可以退税呢? 我司也咨询了一些报关行,他们的回答是,我司的产品做一份报关资料, 另外一家的产品由他们提供手册和由该公司做一份报关资料.这样子报关就可以把我司的产品退税也申请下来. 请问这种方法是否可以呢? 盼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jasonzhjiyi: 您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请补充说明以下两个问题,以便研复:(一)你司目前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还是加工贸易方式开展保温管业务。(二)上游厂家是以何种方式将产品送至你司。二、关于加工贸易产品出口退税的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