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019]
问题标题:关于海关编码的注销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中国海关总署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于去年办理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并注册了海关编码。由于今年需要加工的物量增加,单位领导希望自己办理进出口权,因此希望申报自营进出口权的加工企业,原10位海关登记通知书编码需要注销,我想请问一下具体需要一些什么材料才能注销?上海海关这边说的“外经贸红皮书”具体是指什么内容?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总署127号令规定,报关企业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注销海关注册登记需向注册地海关提交书面注销申请。如你单位已在海关注册为报关企业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请具体与企业注册地海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