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311]
问题标题:线路板边角料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来料加工企业,转厂或进口线路板,因生产工艺需求,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将工艺边料与线路板一同交货(我司申报单位是块,进口时报关单的净重包括线路板与工艺边料的重量).成交价(申报价)是不计工艺边料的价格,但供应商用合同转厂或出口须将工艺边的重量一并转厂到我司,我司加工后,工艺边需要退回给供应商.请问,1.我司是否可以将这些工艺边料报关退回给供应商? 怎样申报?2.供应商是进料加工合同,如何申报进口,当初出口时已经退税,供应商退回后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 边角料办理内销征税手续后可退回供应商处理,或者以边角料退运的方式将边角料复运出境,边角料不能退回到供应商的在执行手册继续加工出口。 2. 边角料不能退回到供应商的在执行手册继续加工出口,退税问题请向税务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