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677]
问题标题:外资企业备案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是港商外资,我们主要是出口软件产品,是通过网上传输的形式,没有实体的货物。以前咨询过说网上传输可以不去海关备案,所以从公司注册起一直没有去海关备案~现在国税又对我们说需要备案。请问,我们这个情况需要去海关备案吗?要准备写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27号令)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其中,报关业务是指:(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您公司如需办理上述报关业务,则需要到海关进行备案。咨询电话:816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