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5685]
问题标题:边角料补税
问题内容:大港海关领导您好: 我有一本C手册已经到期了,但还剩有一些余料,我想把它结转到另一本手册上。那我办完余料结转后,C手册还需要进行边角料补税吗?还是直接核销掉就可以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余料按规定结转。边角料按规定补税。具体情况由现场海关加工贸易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