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加工手册及外发加工[142184]
问题编号:[142184]
问题标题: 加工手册及外发加工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是中山的企业主要生产女式时装。现有以下2个困难请求指导:1、我司主要以一般贸易进出口的,但随着业务发展,我司正开展进料加工业务。1张单子的量不大,多在几百到几仟件,且货期短(一般1个月内就可完成),一次进口原料和一次出口成品,手册已完成进出口待核销售了。这样会在申请和核销就耗用了很多时间,又不能等到有多张单子可结合一起申请一个大的加工手册。请问对于这种小单子一次性出口的,有另的更方便的保税方法吗?2、因客商要求要在上海走货。我司能在中山海关申请进料加工手册(从中山或上海进口原料),全工序外发到上海的分工厂生产,成品从上海直接报关出口,这种跨省跨关区的外发加工可以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1.可以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并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或开展异地委托加工贸易;
2.可以,但需缴纳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并通过外发加工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手续请向主管海关加贸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