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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手册按数量备案,出口报关因单据毛净做错,对方已提货,能否改单
问题编号:[127740]
问题标题:手册按数量备案,出口报关因单据毛净做错,对方已提货,能否改单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手册按数量备案,出口时因单据错误,毛净重报错,手册无法核销。该票货物5月出口,国外客户早已提货,因舱单信息无法更改,出口报关单数据也无法更改。这样的话,手册无法核销,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请尽快答复为盼。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具体请直接向申报地海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